近日,经济管理学院教师党支部在浈江校区党员活动室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暨支部书记讲党课活动,支部书记李红利带领支部全体党员一起认真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李红利对比新旧条例在表述、定性上的区别和联系,原原本本、逐章逐条解读了《条例》第6-8章的内容,并结合具体案例,以“案中人”警醒“身边人”,帮助全体党员教师深刻理解、全面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
李红利指出,《条例》牢牢把握纪律建设的政治性,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释放出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全面从严治党越来越严的强烈信号,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李红利强调,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组织纪律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战斗力的重要保证;廉洁纪律是为全体党员划定的不可触碰的底线。各位党员要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筑牢师德之基,不断强化自身的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切实把学习的过程转化成为能力提高的过程。
张拓、苏梦玲、徐跃等同志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依次交流了学习体会。大家表示,作为党员教师,要进一步增强政治纪律意识,提高组织纪律观念,廉洁从教、廉洁从业,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在学习上要用正确的理论武装头脑,在生活上要自觉抵制腐败和歪风邪气,在工作上要兢兢业业、积极向上。
学院院长刘春朝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学习,围绕“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分享学习体会并作总结。他表示,“学纪”是基本前提,学习党规党纪,不能浮于表面,要把自己摆进去,把底线划出来。“知纪”是基本目标,要把《条例》的修订依据、为什么修订、改了哪些地方等悟明白。“明纪”是在“知纪”的基础上,做到进一步精准把握。每一条纪律都要学深学透,既知其言又知其义,既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学纪、知纪、明纪”,最终要形成“守纪”的自觉,坚持学用结合、知行合一,把“守纪”融入日常、落到实处。刘春朝强调,作为高校教师,承担着教书育人的使命,全体党员要加深对党的纪律的学习领悟,进一步增强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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